2010年11月24日

台南新町、真花園(1/2)

起因是參加了8月底,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所舉辦「臺境之南-府城地名的故事」特展,展場介紹了許多府城老地名的故事由來,其中最吸引我的,是一塊有關「新町」與「真花園」的介紹看板。為了滿足好奇心,展開了一段小小的探尋之旅。

台南新町是日據時期被特別規劃出來的特種營業區,真花園則是最後一間見證新町歷史的有牌妓女戶。而這些,都隨著2009年5月20日真花園的拆除而落幕。就著資料,我嘗試紀錄一段新町與真花園的過往情事。

清代的府城(註1),勾欄院(風月場所)集中在大西城門內外,相當於現在西門路以西的水仙宮周邊、慈聖街、民權路、民生路(註2)、西門路以東新美街附近一帶,娼妓也因地域關係被稱為「城邊貨」。為什麼集中在這個區域?因為府城地區隨著台江內海的陸化,形成了接近海岸的五條較大河道,就是我們熟悉的「五條港」。由於港區的商業活動繁榮,西門城外的水仙宮又是商業總部,金錢交易活絡,這附近自然就變成妓院、酒家很好的落腳處。販夫走卒若想春風一度,只要個百文錢就夠(註3)。

1895年日據之初,台灣花柳病傳染嚴重,日本人只准在府城內南勢街開設妓院(貸座敷)(註4);1907年才頒布法令,准許台灣人開設妓院,台籍貸座敷指定設在粗糠崎、媽祖港、聖君廟三處(註5),至於開設的數量是以地方稅收為考量,低標為准許開設貸座敷20家、娼妓150名;若以票據申請也予以核准,則規模可達40家以上、娼妓300名左右(註6),真花園已然名列在粗糠崎的清單中。光是合法的制定下,就有為數不少的貸座敷被集中於此,可想見當時的一片榮景。

1922年,日人將五條港內的貸座敷遷至新運河南邊的新町(註7),並設置「新町遊廓」特區(註8),以保安路和大智街口的汐止橋(南幹線大排水溝)為界,新町一丁目(橋的北側)是日本人和朝鮮人營業的遊廓;新町二丁目(橋的南側)則是台灣人經營的遊廓,真花園即設立在二丁目。

日本人將「遊廓」制度引進台灣的目地之一,是要統一管理娼妓並阻隔花柳病的擴散。「遊廓」內的娼館需申請營業牌照,將私娼註冊登記、領照管理成為公娼,台南並在1898年設娼妓花柳病治療所(註9),為娼妓定期檢查梅毒,到後來甚至連賣藝不賣身的藝旦也必須到受檢,她們甚至會以死來抗拒這種藐視人權的檢查。梅毒初始是以觸診為主,這讓娼妓們十分痛苦,一旦罹病,則會被迫強制入院隔離治療。不僅如此,遊廓其實是一個被刻意隔離的獨立領域,遊廓中除了有婦人病院,還有貸座敷組合(妓女公會),娼妓們行動自由受限,進出遊廓需要向警署報備登記,違規外宿還會受到處罰。1930年,刊列在《台南市商工案內》的新町區貸座敷就有24家,府城人戲稱『第一賣冰,第二醫生,第三新町,第四跤筲間』,足以印證特種行業極盛的曾經。

至於府城花街柳巷的紀錄者,獨不能遺漏連橫。1900年冬天,連橫辦了一個稱為「赤城花榜」的活動,其實就是歡場女子的選美比賽(註10),當年后冠佳麗就是真花園的李蓮卿。依日本法律規定,女子未滿18歲當藝妓(註11),不得賣淫,但蓮卿卻因為花名遠播,強遭汙辱,16歲就因病過世,連橫為此,集詩五十餘首,稱為「悼蓮集」。由連橫及一些當代詩人所留下多首以遊廓為場景的竹枝詞(註12),可想見遊廓確實是當時不只是販夫走卒,更是文人雅士休閒活動不可或缺的場所,也因此形成特有的風月文學。

新町地區還有一個特別的交易活動:「點煙盤」,目的是為了排解客人互搶紅牌名妓的紛爭。女子端起煙盤請客人,留下最後一支煙給自己選中的客人,表示願意有下一步的交易。透過這樣的活動,保留了煙花女子的一點尊嚴。它後來甚至成為電影拍攝題材。

隨著日本的戰敗,日妓遭到遣返,台灣經營者面臨政府1946年的廢除公娼、肅娼而難以為繼,使得新町風化事業盛況不再,最終僅存的日治時期享有盛名的妓女戶之二:新松金樓,已於2005年已經拆除;真花園(台南市康樂街19號),ㄧ座完整的四合院建築,雖然市政府曾有意將它保留,卻又因為價錢談不攏,屋主在無力維修的情況下,於2009-05-20拆下這塊見證史蹟的招牌,新町在台南的故事,正式閉幕,走入歷史。

註1.雍正元年(1723)所建的木柵城門只有7座,正西因為面對台江內海,未設城門;幾次改築,直到乾隆40年(1775年),八座城門才完備;乾隆53年(1788年),由於近海內縮,於是新建大、小西門,其餘六座城台位置不變。大西門城由現在西羅殿位置內移到民權路與西門路交叉口。
註2.大約在昔日的南勢街(民權路三段近和平街附近)、粗糠崎(慈聖街、國華街與民族路永樂市場一帶)。
註3.根據《安平縣雜記》記載,清代府城夜間巡守的壯丁,每夜的巡守費是一百文錢。
註4.日本話「貸座敷」是出租房間的意思,是日治公娼制度下最低級的妓女戶,只供應妓女陪客,不賣酒菜。
註5.媽祖港街指現在的新美街125巷及民族路二段391巷;聖君廟街指現在的西門路二段381巷。
註6.1907-03-01日日新報漢文版:臺南本島人貸座敷之設置。本島人貸座敷設置問題。所有以淫買為專業。與稍績以為衣食者。既具報其實狀矣。頃聞該廳經訂以四月一日。即實施其事。其營業區域。乃指定外媽祖宮街外四街。然就地方稅收入之上。娼妓之數有百五十名。貸座敷之數有二十軒。若許可只此。尚為最低之標準也。一為漏制其豫算。其票請許可者。或娼妓可至三百名內外。貸座敷可至四十軒以上。是皆許可。凡從來有與于淫賣者之大部。必關羅殆盡也矣。但由貸座敷之設備而觀。大抵先對從來為此者與以許可耳。又只除定期檢徵而外。在其指定區域之內。皆選定適當之家屋。間有須入院治療。與須臨時診斷者。則以從來收容內地人娼妓之婦人病院之一部充之。醫師亦用現在該院勤務者。因其工農業屋宇一應構造及設備。無論咄嗟之間。於衛生風紀等不無遺憾。他日或再現出指定地移轉問題。亦匪人所能料也。其必以現在營業乃許可者即為此也。
註7.光復後,新町區域改為康樂街、大智街、大仁街與大勇街。
註8.「遊廓」制度是指貸座敷營業特定區,算是集體公娼的風化專區。
註9.我沒有查到「台南娼妓花柳病治療所」的資料,但以艋舺為例:1897年底,艋舺遊廓設立私立的收容所,治療娼妓病患;1899年改制為「艋舺娼妓治療所」;1903年改名「娼妓驅黴院」;1904年再改成「艋舺婦人病院」。由台灣日日新報1918/3/11報導看來,「台南婦人病院」曾經座落於南勢街,1918/12/26年才遷移至新町西南方,也就是遊廓遷入新町前已完工,主要功能是否也是如此,我便無法說明。全台共陸續成立過八間婦人病院。
註10. 連橫(1878-1936):連戰的爺爺,字武公,號雅堂,又號劍花。他在《臺澎日報》(後改組為《臺南新報》)漢文部擔任主筆。
註11.日治時規定,合法從娼的最低年齡是滿16歲,但滿12歲即可從事「藝妓」或「酌婦」。日治時期的娼妓業分幾種等級,包括:臺灣藝妲、日本藝妓(賣藝不賣身)、酌婦(陪客人飲酒作樂)、娼妓(陪宿)、舞女(日據中期新式舞廳場所出現陪舞者)、女給(酒吧女侍)等。早期藝旦、藝妓主要是「賣藝」,她們與文人雅士吟詩作對,唱南、北管曲或小調等,甚至必須接受客人的「點唱」,日治時期的藝妲甚至要通過點唱考試,才能領執照正式營業。後來隨著大環境的變遷,等級之間的差異便日益消失,賣身與否的界線也模糊了。
註12.台灣竹枝詞是一種七言體的韻文,內容大多是描寫台灣的地方風光、習俗,有些詩人還會加上註解,幫助了解。例如連橫所寫:「橫匾明燈貸座敷,屏前團坐月明初。桐家柳屋都看遍,別有高砂大女閭。」詩註:貸座敷,即青樓也;桐家、柳屋、亦青樓之名也。高砂亭係貸座敷組合之代表者。

參考資料:
1. 范勝雄:府城叢談(府城文獻研究1) 台南市政府1998。
2. 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:35風華造府城 2005。
3. 沈洳瑩:娼妓相關問題除罪化之探討。碩士論文 2007。
4. 謝慧瑾:台南市民俗性京調排場之研究。碩士論文 2004。
5. 梁秋虹:掀起妳的和服來。第八屆性別與健康工作坊 2009年。
6. 陳姃湲:在殖民地臺灣社會夾縫中的朝鮮人娼妓業《臺灣史研究》第十七卷第三期,頁107-149

3 則留言:

許老師 提到...

好讚的分享!
11/24老師在社大請鄭道聰老師分享安平田野調查,應該找你來一起聽。下次還會再辦,在邀請您過來一起聆聽。

遊遊蕩蕩 提到...

感謝老師~
經由鄭老師的帶領
才讓我深入認識台南
很高興再有機會聽老師演講

chienlcn 提到...

妳の用心,讓我們了解更多~~~